见说妖星犯斗躔,苍黄已似永嘉年。巫阳始信天真醉,精卫初无海可填。
儿戏干戈军灞上,夜来烽火照甘泉。小臣剩有平边策,祗换东郊种树篇。
见说。清代。李希圣。 见说妖星犯斗躔,苍黄已似永嘉年。巫阳始信天真醉,精卫初无海可填。儿戏干戈军灞上,夜来烽火照甘泉。小臣剩有平边策,祗换东郊种树篇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李希圣。 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接齐叟总干兄榇。宋代。苏泂。 人生何者遽宜休,如此诗书未白头。舍棹灯明烟雨里,居人那识在原愁。
寄卢进斋。宋代。顾逢。 酒边无日不团栾,独冷斋中忆旧欢。窗外一株红杏树,三年不得与君看。
困酒入诃林留宿自公房。明代。陈子升。 祇园甘露滴,使我宿酲消。独自留方丈,诸天不寂寥。行踪泥芳草,吟兴写芭蕉。已作逃禅客,无烦折简招。